浙商大工〔2017〕13号
各二级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2016年以来,我校各二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立德树人,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这个主线,切实履行工会各项职责,取得了良好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关于评选表彰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浙教工〔2017〕22 号),校工会将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并择优向省教育工会推荐。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一)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先进二级工会组织5个;优秀工会工作者29名,每个二级工会或直属工会小组各推荐1名。
(二)评选范围
1.先进二级工会组织:各二级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
2.优秀工会工作者: 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包括专、兼职人员。
二、评选推荐标准
(一)先进工会组织评选标准
1.党政重视支持。建立二级工会与党政联席会议或类似的制度,协调解决工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行政赋予二级工会组织必要的资源和手段,为工会开展工作、活动提供保障。
2.组织体系健全。有健全完善的工会委员会,并按时换届。依法选举产生工会主席。会员会籍管理规范。
3.制度机制完善。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落实各项职权。建立院(部、处)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积极构建服务教职工工作体系,满足教职工的多样化需求。
4.活动载体丰富。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等活动。深化送温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和职工疗休养等活动,做实困难职工档案。广泛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5.工作绩效突出。二级工会工作在所在部门、校内有较大影响力,创新意识和活力充足。教职工对工会工作满意率高。
6.没有发生有违师德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两学一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现象。
2.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强,作风务实,成绩突出,受到部门党政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充分肯定。
3.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工会权益,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推荐程序
1.申报。二级工会应在本部门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申报须经本部门党组织审核同意。
2.评审。校工会根据二级工会上报材料组织评委评定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接受监督。
2.申报先进工会组织填写附件1,申报优秀工会工作者填写附件2。先进工会组织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优秀工会工作者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需粘贴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3.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审定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2月25日下午4时前报送校工会。同时报送表格电子版和照片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尚雷,电话:28877161,616623。地址:综合楼1161办公室。电子邮箱:xdban@zjgsu.edu.cn。
附件1:先进工会组织申报表
/UploadFiles/file/20171212/20171212151092559255.docx
附件2: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UploadFiles/file/20171212/20171212151173667366.doc
浙江工商大学工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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