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到具体的工会工作中, 进一步推进我校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全校工会会员,增强二级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推进工会常态工作规范化、重点工作制度化、特色工作品牌化,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各分工会中开展“工会特色活动”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主题鲜明。开展的特色活动要有明确主题,紧紧围绕学校及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立项要切实体现方向性、时代性和先进性。
2.特色突出。应根据本部门工会的特点、专业特色和服务教职工小家建设、民主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青年教师培养、关心教职工生活、凝聚力工程建设等方面,策划申报有特色、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特色活动,避免纯文体活动。活动方案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效性。
3.成效显著。开展的特色活动要以教职工满意、参与面广为原则,突出教职工主体地位,得到校院(部门)各级领导和教职工高度认可。
二、项目申报及审批
1.项目申报。以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时需要填写《“工会特色活动”立项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于2018年6月8日下午4时前交到校工会(综合楼1063办公室),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传送电子版(zyingying@126.com)。联系人:周莹莹,联系电话:28877156,672865。
2.项目审批。校工会将组成工会特色活动立项评审小组,根据项目的意义、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凡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由校工会主办,分工会承办,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拟立项6—12项(根据申报立项数量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其中A类项目2—4项,项目经费6000元,B类项目4—8项,项目经费3000元。
三、项目开展时间
项目批准后开始实施,到2019年5月底前完成。
四、项目实施及要求
1.审批立项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会特色活动” 立项申报书》中所确定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精心策划,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使活动达到预期效果;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对活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道有关活动信息,营造良好氛围。
2.项目验收。活动开展过程中,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现场指导。在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活动摄影、活动新闻稿件等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材料。活动总结简明扼要,内容应包括活动效果、经验总结、经费使用情况,要求在立项活动结束后上交。凡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将影响该分工会以后申报项目的审批。
3.经费报销。项目活动经费的使用应按照“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既要严格遵守和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又要符合上级工会关于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分工会凭符合规定的有关票据,到校工会根据审批后的额度报销。
校工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工会特色活动”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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