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学校召开十届二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李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校十届教代会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建议和意见51件,经初审,并案2件,实际49件。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浙商大党〔2017〕31号)相关规定,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并以投票形式确定正式立案40件,转意见、建议9件,立案率为81.6%。
李军书记指出,提案及其落实情况是教职工直接参与高校民主管理最直观的体现,要充分认识到教代会代表提案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和地位。李书记在讲话中对做好本次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继续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各提案承办部门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二是把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部门要扎扎实实抓好每一件提案和意见建议的办理,及时与提案人沟通,给提案人一个满意的答复,通过提案办理促进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三是要加强提案办理的联动和协调。提案办理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协调共进,校办、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督查、协调,共同努力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最后李书记特别强调要通过提案办理做到“三个”满意,即让提案代表满意、教职工满意和学校满意。
会议组织学习了《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浙商大党〔2017〕31号),校工会主席金世灯通报了十届教代会二次会议代表提案的审查立案情况、提案分类情况,并对提案办理过程中的有关协调配合、办理流程、时间节点、书面答复等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
会上,进行了提案办理任务受领签字仪式,校办、组织部、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计财处、资产处、公管处、保卫处、图书馆、网络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体工部、工会负责人在任务书上签字。
十届二次教代会提案送达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校教代会提案委成员、提案人代表,校教代会代表团团长等近4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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