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会章程》(浙商大办〔2015〕153号,详见附件1)的规定,2017年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金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符合申请条件的校教职工“爱心”互助会会员。
二、申请程序:申请互助金补助的会员应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交给所在单位。表中身份证号、社保/医保卡号、个人工行工资卡号等务必准确填写;医疗费用发票或复印件等已经在申报特大困难补助中提供的,“爱心”互助金不用重复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就诊病历)等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或原件。
三、申请受理时间: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盖章之后,各单位请于2018年10月22日下班前将统一交至校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办公室,地址: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161室)。
联系人:杨尚雷;联系电话:28877161/616623
请各单位通知到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对患重症大病会员及时指导填写“爱心”互助金申请表并上报,以便及时核定发放相关补助。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会章程》
2、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申请表
校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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