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各位会员:
根据11月20日浙江省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协会会议精神,浙江省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第六期保障金申领和第七期入会(以下简称第六期和第七期)的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六期保障金申领
1.第六期保障时间是:2020年1月1日零时到2020年12月31日24时,在此期间生病住院符合申领条件的会员,请务必在2021年2月底前申领,第六期互助保障管理办法和申领表到工会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申请表和材料交到综合楼1161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杨尚雷,电话:7161、616623。
2.如果出现2020年底跨年度住院的情况,请务必在2020年12月31日告诉医院对医疗费进行阶段结算,分2020和2021年度申领互助保障金。
二、第七期入会工作。
1.参加浙江省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需要首先参加浙江省内城镇医保,特别是劳务派遣员工请确认自己是否已经参加浙江省城镇医保,否者即使加入浙江省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也不能申领补助金,已缴纳的入会会费也不能退还。
2.入会人员为外籍,还需要提供护照号码、出生年月、性别等信息。
校工会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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