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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桥牌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1-06-01 阅读:

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桥牌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桥牌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体育社团,是由热爱桥牌运动的个人自愿结合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代表浙江工商大学参加省市高校桥牌协会举办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二条  浙江工商大学桥协的宗旨:团结广大桥牌爱好者以及关心、支持这一项目的教职工,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普及和发展浙江工商大学的桥牌运动,提高桥牌运动技术水平,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第三条  入会条件:凡浙江工商大学在册正式教职工,热爱桥牌运动,并具有一定的桥牌基本技能,承认和拥护浙江工商大学桥协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浙江工商大学桥牌协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直接向浙江工商大学桥牌协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浙江工商大学桥协组织的各类比赛和培训的权利;

(三)有代表浙江工商大学桥协组队参加桥牌比赛的权利;

(四)有权对浙江工商大学桥协的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遵守浙江工商大学桥协制定的竞赛规程、规划;

(三)积极参加和支持浙江工商大学桥协组织的各类桥牌比赛和活动;

(四)根据协会要求交纳会费。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二)严重违反浙江工商大学桥协章程及有关规定,给浙江工商大学桥协造成重大损失;

(三)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协会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浙江工商大学桥协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

第九条  浙江工商大学桥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

第十条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协会负责任人由会员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批准。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  浙江工商大学桥牌协会的活动形式。

(一)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桥牌运动的开展,宣传、普及群众性桥牌运动,努力提高桥牌技术水平。

(二)组织会员开展桥牌知识讲座和桥牌比赛。

(三)组织参加浙江省高校钟声杯桥牌赛、省内高校校际桥牌邀请赛、浙江省桥牌等级赛、全国高校教职工桥牌赛等。

(四)协助辅导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桥牌活动。

(五)协助校工会开展其他与桥牌有关的各种活动。

(六)协助浙江省钟声体协桥牌委员开展各项桥牌活动。

第五章  经费来源、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浙江工商大学桥协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社会赞助

(三)校工会资助

第十四条  校桥协的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

第十五条  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工商大学桥协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如与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校工会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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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和社会信用代码
账号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开户行:工行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1202026209900112505  社会信用代码:8133000072453894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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