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中文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是浙江工商大学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成立的团体,是合法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在宪法、法律以及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广泛联系全校教职工摄影爱好者,通过多种活动形式,推广普及摄影技术,提高摄影艺术鉴赏,增强团队精神,促进高校摄影协会间的交流,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浙商大工会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 要 任 务
第五条 本协会将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文体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和开展摄影创作活动,不断促进学校教职工身心健康和摄影水平的提高。
(一)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和安排系列主题摄影活动;
(二) 向教职工广泛宣传摄影的健身作用和意义,积极动员组织教职工开展摄影活动,对教职工摄影活动提供指导;
(三) 定期对教职工会员的摄影作品进行展览和评比;
(四) 组织会员参加教育系统和其他高校举办的有关活动,开展校际之间的摄影艺术的交流与合作;
(五) 发现和培养教职工摄影人才。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员是本校教职工中有一定摄影基础,热爱摄影艺术并热心参与摄影活动的积极分子,会员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和团队合作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履行以下义务: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有自愿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本校教职员工,并按时缴纳会员费;
(四) 申请入会者须填写提交申请表及个人作品二幅;
(五) 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各项工作,承担并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六) 会员须身体健康, 外出摄影采风活动时须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如遇意外带来的人身安全问题及后果,将由个人承担自负。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权参加本会和本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 享有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咨询的权利;
(三) 享有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 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 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
(二) 经校教职工摄影协会理事会讨论批准。
第四章 协会组织
第十条本会的决策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本会设名誉会长2名,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 本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学会上一年工作,研究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主要由会员会费、校工会补贴、社会团体赞助三部分组成。
第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专人保管经费支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
第十七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10月
附: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摄影协会会员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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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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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照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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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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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手机和QQ号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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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注明作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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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意见 |
会长签名: 日期: | |||
备注 |
使用的相机型号: |
注:个人近照及摄影作品原件另需以附件形式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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