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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1—2012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8 阅读:

关于推荐评选20112012年度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直属小组:

    根据省教育工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有关规定,校工会、校女教职工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1-2012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校女教职工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各分工会协助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对象

    本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立足本职,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或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家庭文明,夫妻恩爱,尊敬老人,教育子女,成员之间平等和睦,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邻里之间团结友爱。

四、评选办法

    评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以分工会为单位。评选比例:50人以下推荐上报1人,50人至100人推荐上报2人,100人以上推荐3人。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注重推荐评选的过程。要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发现、宣传、推荐先进典型的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先进的教职工评选出来,使推荐评选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创业创新热情的过程。

2.坚持群众路线,采取群众评议、无记名投票、分工会推荐、党总支同意方式。

    3.掌握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评选程序,以先进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学院评选对象应以一线教师为主。

    4.推荐评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书面和电子版都要),请在2012年12月7日前上报校工会三育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28877166),电子邮箱:huangyl@mail.zjgsu.edu.cn

六、奖励措施

对获得“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称号者将于2013年“三八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三名参加省教育工会“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评选。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  工  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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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所在部门及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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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意见

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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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党组织意见

所在部门

      (盖 章)

    年     

校工会意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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