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第一号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浙江工商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的批复》(浙商大党[2014]15号),浙江工商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双代会”)定于2014年4月15日至17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表选举和代表团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届“双代会”的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实行互任,即:教代会代表同时任工代会代表,简称“双代会”代表。“双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至下届“双代会”换届止。本届“双代会”代表按全校教职工总数12%的比例选举产生,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后勤服务一线岗位的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学校党政领导、校工会负责人参加相关部门分工会的选举。本届大会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各若干名。
代表产生后,即组成代表团(代表团组成方式见附件一),并协商推选正、副团长和指定宣传联络员1名。3个以上分工会组成的代表团可选团长1名,副团长2名,其他代表团选团长1名,副团长1名。
二、校工会委员会组成
本届校工会委员会由15人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 2名(含兼职副主席1名),组织、宣传、业务、财务、福利、文娱、体育、女工、青工等委员1名或2名。委员会组成人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委员候选人总数为17名,各代表团推荐数不超过15名。正式候选人中女性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被确定为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的会员即为“双代会”正式代表,参加所在学院、部门代表团活动,不占所在学院、部门正式代表的名额。
三、代表选举和校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1、3月17 日 — 20日,各分工会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数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组成代表团,选出正、副团长,并指定一名宣传联络员。同时以分工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新一届校工会委员会第一轮候选人15名。代表团名单(请按附件二表格格式填报)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第一轮名单) 请于3月21日上午12:00前报送筹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联系人:连超,电话:28877157、690181;邮箱:zjgsugh@163.com)。
2、3月24 日—27日,在第一轮推荐的基础上,以分工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新一届校工会委员会第二轮候选人15名。推荐结果请于3月28日上午12:00前报送报送筹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联系人连超,电话:28877157、690181;邮箱:zjgsugh@163.com)。
3、4月8日上午8:30,召开由新一届代表团团长、筹委会组织组参加的联席会议,协商确定校工会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7名。酝酿“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和计、监票人名单,报送筹委会办公室,经筹委会讨论后将候选人名单报送校党委(校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同时报教育工会);经大会选举后将当选名单报省教育工会、校党委审批。
4、4月8日下午1:30,“双代会”代表培训(省教育工会领导)。
四、要求
双代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选举和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工会会员出席。选举或推荐的结果必须有应到教职工、工会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附件一:“双代会”代表团组成及代表名额分配表//UploadFiles/file/20140317/20140317151791489148.doc
附件二:“双代会”代表名册登记表/UploadFiles/file/20140317/20140317151192949294.doc
附件三:“双代会”代表条件
附件四: 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附件五:“双代会”代表、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UploadFiles/file/20140317/20140317151235053505.doc
浙江工商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扫码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2018 浙江工商大学工会委员会 All Right Reserver.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877161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