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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浙江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3 阅读:
 

转发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浙江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浙江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浙教工〔201422号)文件精神,请各分工会认真对照要求,按照条件认真组织好先进推荐和自荐工作,并于810日前将先进登记表和详细事迹材料报送校工会邮箱zjgsugh@163.com,联系人:连超,28877157,690181

特此通知。

                          

                      201473

附件:

关于推荐浙江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浙教工〔201422

 

 

各直属单位工会:

  浙江省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浙江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拟于2015三八节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先进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岗4个,其中有突出贡献的可申报浙江省五一巾帼奖状。

  (二)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4名,其中有突出贡献的可申报浙江省五一巾帼奖章。

  (三)浙江省工会先进女职工组织2个。

  (四)浙江省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2名。

  二、推荐评选的条件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积极奋进,锐意进取,为推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一)省五一巾帼标兵岗:要求以班组、科室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及省、市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贡献的;

  2.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改革,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本单位的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提高的;

  3.在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4.认真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在提升女职工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岗位技能素质等方面成效明显。

  (二)省五一巾帼标兵:要求直接从事生产、教育、科研、管理、一线的女职工,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及省、市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贡献的;

  2.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节能减排、五水共治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提合理化建议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勤奋学习,竭诚奉献,在素质提升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

  (三)省五一巾帼奖状:从有突出贡献的省五一巾帼标兵岗中产生,原则上曾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

  (四)省五一巾帼奖章:从有突出贡献的省五一巾帼标兵中推荐产生,原则上曾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五)省工会先进女职工组织:以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为评选单位,一般从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产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女职工工作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运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实效的;

  2.积极组织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引导女职工积极参与一学二争三创活动,使女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的;

  3.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促进女职工就业、爱心帮扶,解决女职工包括女农民工生产生活问题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六)省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需从事工会女职工工作三年以上,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履行职能和本职工作岗位中做出突出成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热爱工会女职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女职工工作新途径,开拓创新,在女职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作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工作踏实勤奋,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女职工素质,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好事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3.组织动员女职工团结互助、奉献爱心,在打造和谐社会中有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认可的原则,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

  2.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岗、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浙总工办发〔201425号),基层工会根据推荐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填写《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申报表》(电子表格),有突出贡献的可以申报省五一巾帼奖状和省五一巾帼奖章。

  3.浙江省工会先进女职工组织、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近几年内获得同类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4.请各直属单位工会于715日前将申报先进评选项目的电子表格(非正式表格,不需要盖章)和详细事迹材料(3500字左右),发送至省教育工会邮箱(zjsjygh@163.com)。

  5.在各直属单位推荐基础上,省教育工会和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综合考评认定,确定最后推荐人选。考评确定的先进人选填写正式的先进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表格内主要先进事迹一栏(500字左右)不得空白,也不得复印或表内附贴事迹材料,另附详细事迹材料(3500字左右),逐级加盖公章。于825日前将纸质先进登记表和详细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工会,同时发电子版到省教育工会邮箱。

  联系人: 郑卫芳

  联系电话: 057185119293

  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5      邮编:310007

 

附件:

1. 名额分配表

    2. 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申报表

    3. 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申报表

    4. 浙江省工会先进女职工组织登记表

    5. 浙江省工会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登记表

 

 浙江省教育工会

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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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和社会信用代码
账号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开户行:工行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1202026209900112505  社会信用代码:8133000072453894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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