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2015]38号),我校喜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此次全国共有19家基层工会组织、浙江省仅我校一家基层工会获此殊荣。
2015年5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当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全国各地各级工会组织逐级申报推荐,我校最终脱颖而出,获推荐入选。
一直以来,我校工会在学校党委和省教育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坚持服务教职工的工作生命线不动摇,“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全心全意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建家活动,主要表现为:一是深化校务公开,服务科学发展,建设“民主之家”;二是强化维护职能,加大援助力度,建设“维权之家”;三是优化育人机制,贯彻寓教于乐,建设“文化之家”;四是创新服务载体,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之家”;五是注重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本领,建设“学习之家”,通过这些建家活动开展,使之成为推进学校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工会工作的知名品牌,让广大教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学校工会工作也多次得到学校党委、上级工会和广大教职工的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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