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公 告
(第二号)
各位代表:
浙江工商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校党委批准将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为使广大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财经类大学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全会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强校,特色名校,融合发展,力争一流”的发展战略,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促进学校综合改革,加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服务、国际化办学和改进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推进文化校园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办学条件改善,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反映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要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校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提交的提案要具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3、提案内容应当一事一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每份提案包括案名、案由和整改措施及建议三部分,内容要明确,做到有提议,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或措施。
4、提案应由一位代表提出,二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三、大会提案数量统计截止时间
大会提案数量统计截止2016年4月12日下午16:00。
请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4月12日下午16:00前送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沙校区综合大楼1165室)。同时,将提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uangyl@zjgsu.edu.cn 联系人:黄玉兰,电话:28877166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浙江工商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浙江工商大学第 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提案表
编号:
提 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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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议 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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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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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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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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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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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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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措
施
及
建
议 |
提案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
说 明:
1、提案人须为教代会正式代表,并有2名(含)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代表人数不足的属无效提案;
2、提案内容应当一事一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事多案的提案无效。每份提案包括案名、案由及整改措施及建议三部分,内容要明确,做到有提议,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或措施,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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