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1 阅读:10

各位代表:

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6629日召开。2026年是学校奋力实现“十五五”高位开局、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与学科登峰、加快建设“举足轻重”一流大学的关键一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代会制度,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鼓励广大代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现启动提案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提案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291100

二、提案征集范围

1.强化党建引领,抓实党代会精神落地。聚焦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扎实推进“13358”总体布局,围绕“十五五”期间关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工作,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2.聚力事业发展,助推办学质量提升。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校园文化建设、管理服务保障等中心工作,以及平安校园、快乐校园、健康校园建设等内容,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3.聚焦民生实事,回应师生所思所盼。结合广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与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围绕切实解决教职工急难愁盼,满足教职工对美好生活向往,增强全体教职工获得感、归属感与幸福感等内容,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通过教代会代表以提案形式向学校反映。

2.教代会代表应切实履行职责,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认真撰写提案。各代表团团长对本代表团的提案进行初审,注意把好质量关,提交的提案应有较强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3.提案应是问题、要求和建议的完整表达,既要写明提案的理由,更要有明确的观点主张和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

4.提案应“一事一案”,标题简练,问题清楚,要求明确,建议合理,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提案应由1名代表提出,3名及以上代表附议,代表团团长审核通过后方为有效。各代表团、教代会与工会各专门委员会也可以代表团、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集体提案。

四、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规程》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五、优秀提案及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比

为更好地发挥教代会提案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民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促进教代会提案质量不断提高,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组织评选教代会“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及“提案工作优秀组织奖”,并在教代会上给予表彰和奖励。

优秀提案评选条件:

1.提案内容是关于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重要问题。

2.提案所提建议对解决问题具有现实性或前瞻性,对学校改革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对承办部门改进工作有明显促进作用。

3.提案格式符合规范要求,做到一事一案,案名、案由分析、建议措施等各项要素齐全,条理清晰。

4.提案内容真实可信,观点鲜明,重点突出,既有情况分析,又有具体建议,其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5.提案的办理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明显的积极作用。

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选的评选条件:

1.尊重提案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积极接受提案,充分重视提案承办工作,不推诿,不拖延。

2.落实提案措施得力,讲求实效,注重质量。

3.提案办理过程中,主动组织协调,积极与提案人沟通、交流,虚心听取教职工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4.提案办理认真负责,答复意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案人满意度高。

5.对落实难度较大的提案,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加以落实。

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各代表团务必在6291100前完成相应系统操作。

教代会提案”提交流程如下:

电脑端手机端登录“我的商大”APP,选择常用服务—工会服务—教代会提案进行提案撰写并提交。

联系人:赵丹,电话:28877152;技术咨询:李晓磊,电话:18351524869

特此公告。


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委员会

20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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