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同意,定于2018年4月17日和19日召开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会主题
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会议议程
1、听取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学校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说明;
4、听取审议校十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暨十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工作报告;
5、审议学校校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书面);
6、审议学校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书面);
7、审议提请大会讨论和审议的其它事项。
三、会议日期
2018年4月17日和19日。
第一次大会
时间:4月17日13:00—16:15
内容:
1、听取学校年度工作报告;
2、听取学校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说明;
4、听取学校十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暨十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工作报告;
5、代表团分组讨论审议。
代表团团长会议
时间:4月19日13:00—14:20
内容:听取各代表团团长汇报分组讨论审议情况。
第二次大会
时间:4月19日14:30—16:10
内容:
1、大会表彰;
2、大会发言;
3、审议表决大会决议;
4、校党委书记金一斌讲话。
四、有关要求
本着精简、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为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提请各代表团在会议召开前做好充分准备,做到主题明确,任务清楚;认真按照大会议程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文件审议工作,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浙江工商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
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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