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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30 阅读:

各位代表:

经学校党委同意,浙江工商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定于2018417日召开。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为使广大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8年330日——416

二、提案征集范围

1、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的措施与建议。

2、关于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在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大学治理体系改革、推进依法治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提升社会服务与水平,在加强智库建设、推进省部共建合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推进大学文化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资源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反映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代表团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教职工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通过教代会代表以提案形式向学校反映。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切实履行职责,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认真撰写提案。各代表团团要注意把握提案的质量,提交的提案应具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3、提案应是问题、要求和建议的完整表达,既要提出提案的理由,更要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具体措施。

4、提案内容应一事一案,标题简练,问题清楚,要求明确,建议合理,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提案应由一位代表提出,并经代表团讨论完善,有二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请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416日下午1600前送双代会筹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提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yingying@126.com联系人:周莹莹,电话:28877156

特此公告

 

浙江工商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2018年330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第十届教代会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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