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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党〔2016〕36号 关于表彰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9-09 阅读:

 关于表彰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浙商大党〔2016〕36号 

各分党委、党总(直)支:

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德立身、以行立教的优良传统,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先进典型,学校组织开展了2015-2016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经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评选推荐,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评审和无记名投票,并在全校公示后,产生了2015-2016年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一、2015-2016年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

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杭州商学院、人事处。

二、2015-2016年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之群          王忠华  王来法  王学渊

    方灵丽      厉星星  卢俊峰   

刘福奇  权力涛  朱军莉  许剑良  张友仁  沈绍伟

陈宜治  狄瑞波  吴维凌  邱哨燕  李颖灏   

周峰程      郑春燕  范振强       

    郭剑敏  曹红岩  蒋长兵  蒋志华

希望受表彰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表率作用,始终走在育人工作的前列,并在教学、管理和服务上作出新的成绩。全校教职工要以“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关爱学生、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做好育人工作,努力造就“专业成才、精神成人”高素质人才,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6年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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