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动态 > 公告信息
关于开展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阅读:

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水平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助力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深化“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3〕12号)(附件1),我校可推荐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1个,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5人。现将推荐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1. 获得2021-2022年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

 2. 积极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党政领导重视,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常态化。

 3. 教职工参与面广。通过有效载体,组织动员教职工参与“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教职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

 4. 育人业绩突出。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同,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1.在本校工作满5年。获得2021-2022年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树工作,严守标准、严守程序,确保选树出令人信服的典型,没有合适人选可不申报。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经验,广泛宣传典型,不断把“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引向深入,营造围绕立德树人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均须经各二级工会、二级党组织同意,6月16日(周五)12:00前报校工会。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gh28877157@163.com同时将二级工会、二级党组织签署好审核意见的纸质材料报送校工会三育人办公室综合大楼1163),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8877156, 672865


附件1:浙教工〔2023〕12号关于深化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浙江工商大学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浙江工商大学申报表.doc



校工会、校三育人委员会

  2023613


上一条: 关于报名参加2023年“‘青’心相印”浙江省高校单身青年教职工联合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2023-06-14
下一条: 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2023-06-02
银行账号和社会信用代码
账号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开户行:工行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1202026209900112505  社会信用代码:81330000724538949J

扫码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2018 浙江工商大学工会委员会 All Right Reserver.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877161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