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直)支: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校园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传承“商”脉,以“文”化人,加快建设富有历史内涵、时代特征和商大特色的文化校园,提升整体文化形象,促进商大精神塑造,经研究决定举办“情系商大 校歌飞扬”师生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
二、 比赛时间:
2015年5月8日(周五)18:00
三、 比赛地点:
下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剧院
四、比赛要求:
1、参赛对象、人数要求:本次合唱比赛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全体教职员工。以各分党委、党总(直)支负责牵头各自分工会、分团委组队参赛,每队参赛人数原则上学院50人左右,机关不少于30人 (各参赛队处级以上领导1-2人,教职工人数应不少于总人数的四分之一)。机关、总支可组队合作参赛。
2、参赛曲目:参赛歌曲共两首,其中我校校歌为必选曲目(校歌的伴奏音乐和曲谱由学校统一制作提供),另一首为自选曲目。自选曲目要求内容积极、格调高雅,能够激发全校师生员工的爱党、爱国和爱校热情,营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文化氛围。校歌曲谱见附件
3、参赛时长:各队参赛曲目总时长控制在7分钟以内。
4、指挥和伴奏:各参赛队应有一名指挥,必须是本校在职教职工或在读学生。伴奏形式不限,自行准备。
5、比赛形式:合唱比赛可结合朗诵、领唱等多种表现形式。
6、参赛顺序:参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五、报名方式:
4月2日16:00之前将参赛报名表发送至gh28877157@163.com( 联系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28877156)。
六、领队会议和彩排:
4月23日(周四)12:30在综合大楼1154工会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进行比赛顺序抽签。
4月28日(周二)13:30在学生活动中心剧院进行节目初审。
七、奖项设置:
本次合唱比赛将根据报名情况设置一、二、三等奖及其它奖项若干,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党委宣传部
校 工 会
校 团 委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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