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学校首届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展示全校优秀青年教师风采,表彰一批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师德高尚,甘于人梯,乐于奉献,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优秀青年教师,结合省教育工会《关于浙江省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工商大学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具有5年(含)以上教龄;同时,需在近5年内获得校级先进(含)以上荣誉。
3.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学生评价高,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研究能力,掌握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研究,撰写并发表教研论文、论著。
5.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在青年教师群体中表现突出,在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德育工作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述职、材料评审、评课、教学质量考核等评选方法,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名候选人,并在所在分工会进行公示;
2.所推荐候选人需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登记表》(见附件1),表内需填写4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2);
3.各分工会请于
4. 学校成立“校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集体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后,报校党委审定;
5.根据校党委审定结果,确定校首届十佳青年教师名单,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同时,根据省教育工会浙江省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评选要求,从中推荐两名参加全省十佳高校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浙江省工商大学工会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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